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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廉洁从教十项规定

作者:向斌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24

岳阳市第五中学教师廉洁从教

十项规定

为了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使全校教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和全体教师从严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厉,身体力行职业道德,廉洁从教。学校结合实际,制定教师廉洁从教的十项规定如下:

一、不准向学生散布背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二、不准课余时间对学生办班、收费补课,未经批准到校外兼课或从事其它职业。

三、不准违背规定对学生乱订书刊杂志、学习用品和复习资料。

四、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借婚喜庆、节日和学生分班、评优、升学之机,收受学生钱物。

五、不准让学生家长请吃和游玩,向学生家长索要礼物和各种名义的“赞助”,利用学生家长为个人谋私利。

六、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使用不文明语言、随意指责训斥家长。

七、不准在校园内打麻将、扑克,严禁酒后上课、参加教育教学活动。

八、不准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打电子游戏等。

九、不准在课堂上接打电话,不在教室内吸烟,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发型。

十、不准违背规定用公款大吃大喝。

遵守职业道德,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是维护学校声誉,弘扬良好校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保证。全校教师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从严要求,认真履行《十项规定》,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对违背《十项规定》的人和事,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

岳阳市第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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