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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志教育概况

岳阳市宏志中学办学章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31

岳阳市宏志中学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让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践行教育公平理念;为了发展壮大宏志教育,丰富关爱、责任、拼搏、创新的学校精神;为了坚定走特色发展之路,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岳阳市宏志中学

第三条        岳阳市宏志中学是一所直属高级中学,学制为三年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全面发展、主动发展、个性发展。

第六条        学校校训是:特别有志向、特别有志气、特别能吃苦、特别守纪律、特别有作为。

第七条        学校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高远志向、广阔胸怀、坚强意志、成信品质、好学精神、体魄强健的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宏志”青年。

第八条        宏志精神内涵是:高远的志向、高昂的志气、高雅的情趣。

第九条        学校基本办学策略是:以德为先、育人为本、依法治校、不断创新、 内涵发展。

 

第二章          招生与学籍管理

第十条        学校面向岳阳市(含县、区、场)招生,每年招生160名,其中县、区、场招生80名,市区招生80名。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良、  身体健康的应届初三毕业生,其中经济困难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事孤儿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4.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者;

5.学生家庭或学生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爱能力者;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者。

第十二条 新生报名程序为: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市直学校、民办学校初三毕业生到所在学校提取报名表,如实填写表中相关内容,经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所以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将表交我校招生办,县、区、场初三毕业生所在学校根据宏志生招生计划数到县、区、场教育局(教文局)领取报名表,组织学生填写表中相关内容,经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将表交我校招生办。

第十三条   录取程序为:

1.市教育局根据学生上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入围名单。

2.考生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在第一志愿中填报岳阳市宏志中学,在招生录取中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在我校的学生获得岳阳市宏志中学学籍

第十五条   学生学籍异动须严格持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学籍管理的规定,不得随意转学,也不得借读。

第十六条   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可准其休学,学生应按学籍管理的规定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时间达到或超过三个月,复学时可依据其实际学力程度编入相应年级。学校不实行留级制。

第十七条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给予表彰,对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心理疏导,对极少数严重违纪学生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三章          宏志文化的建设

第十八条   建设“责任、关爱、、拼搏、创新”的学校核心价值观。全体师生要树立“为中华民族的振兴”而努力工作和学习的理想,树立“教育即爱”的思想,在舆论、机制、制度、评价等方面促进学校核心价质深入人心。

第十九条   在师生中大力加强“认真”、“落实”的工作、学习作风建设、挖掘内涵、细化措施、科学评价、培养习惯。

第二十条   加强宏志生的心理(健康)素质培养,着力培养自信心、抗挫折能力、意志力及理解、宽容、感恩、积极主动等心理品质。

 

第四章         教师

第二十一条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

第二十二条  教师应做到有职业理想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教学精湛。

第二十三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成长规划并培训教师。发挥骨干教师作用,积极培养青年教师。

第二十四条  学校对教师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设置、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学校积极创建平台让教师成为地区基础教育的领军者。

 

第五章          素质培养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宏志生实施健康人格培养战略,通过人际交往辅导、集体教育、教学策略、学生成长实录等形式培养学生积极乐观、理解信任、自立自强等良好心理品质。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德育工作摆在首位,实行全员育德,将德育渗透于学校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中学德育大纲》,着力进行学生社会责任感觉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选派责任心强、教育思想先进、特别关爱学生、业务素质强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并为班主任专业成长提供培训。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以合作学习为基本特征的课堂教学策略,形成“先学后教、合作学习”的课堂教学模式,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与自主学习能力。

第三十条    学校积极推进教研组和备课组建设,从组织机制、资源上给予支持,实现教学优势互补、教学资源共享、教学成果共赢的目的。

第三十一条  学校重视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科技创新教育。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上好体育课,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民分健身活动,保证学生每天运动1小时,学生在校三年均掌握一门体育技能;发挥音乐、美术及其它课程的美育功能,培养学生艺术素养;增强学生尊重劳动、热爱劳动的意识,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开发科技创新课程,开展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

 

第六章          安全及卫生

第三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关于加强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教学安全、防火、防盗、防毒品、防溺水、防邪教、防学生斗殴,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师生人身与财产安全。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活动,必须有安全预案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实施。重视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三十三条  严格实行为安全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按规定设置卫生室和校医,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学生体格检查。

第三十五条  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三十六条  教师在校内公共场所不吸烟,严禁学生吸烟。

 

第七章          学生资助

第三十七条  学校通过下列渠道筹措资金对贫困生进行资助。

1.申请国家普通高中助学金

2.建立“宏志基金”,积极争取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资助贫困生

3.学校厉行节约,以办公经费中每年拿出20万元用于资助贫困生

4.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第八章          行政管理

第三十八条  学校 用岳阳市第五中学行政架构。

第三十九条  学校实行层级管理,校长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各项工作,班子成员协助校长工作,分管一线,处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年纪组实行年级组长负责制,下处室  行政领导代表校长室对处室、年级工作进行培养、督查、评价。

第四十条    加强学校各项管理,切实抓好计划、实施、检查、总结几个环节。根据《档案法》,按省特级校准,建立和健全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条  学校实施各种类型考核评价制度

第四十二条  学校实施请示汇报制度,各部门根据管理权限进行决策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章         设备及财务管理

第四十三条  努力按省规范标准配齐教学设备、设施、场、馆、室,创造条件逐步更新装备,实现教学手段现代化。

第四十四条  认真做好校产管理工作。各种设备设施由专人管理和保养。对无法使用的设軞要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第四十五条  使用各种学校资源,要建立台账,及时登记。建立学校资源流动责任人制度。

第四十六条  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第四十七条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合理使用资金额,搞好开源节流。凡重大开支经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制定及修改均需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四十九条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财务、人事及其它制度、职责与工作程序均参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本章程制定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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